柳建物业字〔2008〕3号关于印发《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等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首次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工作,避免由于不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安宁,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柳州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柳州市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相关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与建委物业管理科联系
《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2
《柳州市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3
《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示范文本柳州市建设委员会文件4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5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6
筹备和选举中涉及的其他文本格式样本二OO八年三月五日(网络传输)报送:区建设厅,市人大,市政府严世明副市长、胡德超副秘书长,市政协抄送:四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抄发:四城区建设局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一、提出申请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有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城区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1年的,应有20%的业主联名向城区建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二、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
城区建设局在接到书面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验核材料,确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以城区建设局的名义在物业管理区域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发出报名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通知
筹备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