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1宗旨为了保障公司依法经营,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上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部(以下称“总部”)的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除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意书、意向书、备忘录等)的管理
3管理原则及制度公司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实行承办制度、审查会签制度、合同台帐管理制度和合同归档制度
4合同形式1
1公司各类合同原则上均需以书面形式签订
但是,需要即时结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无需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应签订纸张形式的合同书并留存原件
分类及定义2
1合同种类2
1货物买卖合同2
2借款合同(包括借入和借出);2
3担保合同;2
4租赁合同;2
5加工承揽合同;2
6运输合同;2
7资产转让合同;2
8仓储合同;2
9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转让合同;2
10服务合同;2
11建筑工程合同;2
12对外投资合同;2
13经销合同;2
14联营合同;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司总经理(以下称“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合同种类
2重大合同总部的重大合同,是指:2
1公司与股东或关联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2
2有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原材料的购买、销售及广告费合同的签订和支出以外的一次性交易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同一交易内容的年度合计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同;2
3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有关年度审计业务的服务合同;2
4许可第三方使用公司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其它专有信息的合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