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各类业务招待行为,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集团公司公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第三条财务部年初确定年度业务招待费总计划,然后将其分解到各分管副总,由分管副总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财务部按照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对口陪同的原则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兄弟、业务单位的领导因公来访,由牵头对口领导接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兄弟、业务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工作人员,由公司对口职能部门负责安排接待
(二)招待上级机关的领导,由公司主要领导指定陪同人员,综合部部长负责协调;招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一般由对口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招待行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兄弟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指定陪同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
1(三)个人性来访一律由负责外联的部门安排接待
(四)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使用上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
业务招待由负责招待的职能部门经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安排接待
第六条业务招待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具体标准为:(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兄弟、业务单位领导,接待标准为____元/人以下;(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兄弟、业务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接待标准为____元/人以下;(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兄弟、业务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接待标准为____元/人以下;(四)公司级领导负责接待的人员不设接待标准,凭票报销
(五)由外联部门负责接待的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