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湘教信办通〔2010〕4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为贯彻实施《2008-2015年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范全省教育信息化管理,根据省教育厅2010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就开展2010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二、考核依据与考核内容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信息化办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教信办通〔2010〕2号)规定,对照《2010年度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重点考核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与应用、网络信息安全及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三、考核办法1、考核组织:由省教育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厅信息化办公室具体实施。2、考核程序:(1)自查。各单位依据“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具体见附件1、附件2)开展自查,在2010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其它辅助说明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信息化办(一式三份)。(2)复查。省教育厅信息化办对各单位自查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初评复查。(3)复核。省教育厅信息化办选取部分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对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综合考评。(4)公示。省教育厅根据以上程序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并在湖南教育网公示。(5)通报。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省通报。3、考核工作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1月。四、奖惩措施1、根据考评结果,按市州教育局类、本科高校类、高职高专学校(含专科)类三个系列分别评定四个等次,即:优秀(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总分80分—89分),基本合格(总分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2、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评选2010年度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获奖单位可优先参与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3、对连续两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不上报目标管理考核材料的单位将向全省通报,并由单位主管领导到省教育厅说明原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省教育厅信息化办联系,联系人:宋海波,电话:0731-82207750(传真)。附件:1、2010年度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附件1:2010年度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与方法考核得分一、保障机制(20分)1、领导重视6分①局长亲自对2010年信息化工作作出批示,分管局领导重点抓一项年度信息化建设并取得成效;(1分)②本年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育信息化工作;(1分)③召开全市(州)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2分)④按省教育厅要求派员参加教育信息化工作各种会议及其它活动,并及时报送各种资料;(2分)2、机构完善4分①由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信息化工作实施统筹管理;(2分)②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信息中心、网络中心等)建立健全;(2分)3、人员配备4分①有2名以上专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不低于2年;(1分)②有1名以上网站通讯员,最新名单本年已报湖南教育网;(1分)③所辖县市区、学校均配备1-2名专兼职信息技术管理员;(2分)4、经费保障5分①教育信息化经费在局本级年度预算中设立专项,并保持逐年增加;(4分)★②年度经费能基本保障本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运转;(1分)5、计划与总结1分①有局领导签阅的2010年度信息化详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1分)二、1、制度规5分①本年健全、完善一系列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规章制度;(1分)第6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10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考核内容与方法考核得分制度建设(10分)范②对所辖县市区、学校开展2010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4分)2、信息化建设管理5分①严格按照《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及有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