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4页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是指通过股权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关联关系的下属企业,分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和无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第三条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确立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控制节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四条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要达到的目标:(一)确保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保障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确保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业务归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方向,服务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与方法:(一)公司设定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责任目标;(二)实施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权的直接控制,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重大交易及事项做决策;(三)直接聘请、委派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如经理、财务经理;(四)定期审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告,实施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分工和授权第六条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公司委派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监事各一名;分公司由公司委派经理一名
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副经理人选由公司管理层商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后第2页共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