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页改革、完善我国陪审制度的思考改革、完善我国陪审制度应立足于我国的国情
从完善我国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出发,坚持以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监督为指导原则,切实,有效的建立真正的陪审制度
(一)相关法律的支持与保障
《宪法》是我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性,所以要重视和发挥陪审制度的作用
首先要恢复陪审制度和宪法地位,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保障了陪审制度
1654年和1978年的宪法都对陪审制度作出过规定因此将陪审制度写入宪法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在此基础上三大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都要做出相应的修改,保持与宪法的规定相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生效但其许多内容并不具备可操作性,我建议在制订一部较为完备的更加全面的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或者作司法解释亦可
我国有许多法律可实施却很困难主要是因为我国开始提倡的是:“法制国家”而非“法治国家”受习惯的影响制度出来的法律往往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究其原因是宣传力度不够,知法懂法的人太少,用法的人更少
为解决这种尴尬的局面,我认为加大法律的宣传的力度,从知法懂法到会用法,人民陪审员制度才能真正得到其预期的效果
(二)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
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是人民陪审员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其所参与陪审案件公正处理先决条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势在必行
政治素质人民陪审员的首要素质,是人民陪审员进行各种精神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以及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它是陪审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特殊教养和特定的品质
人民陪审员的政治素质要求的落脚点不仅要放在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上而且还要克服把政治与经济割裂开来或对经济工作漠不关心的单纯政治倾向
确立和强化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