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方案日前,XX省XX县区印发《XX县区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在去年“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8年全市城市(县城)完成新增清洁取暖480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4万户,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科希曼空气能将关注点比较高的滨州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政策,整理如下:2018年改造范围的村(居),实施如下财政奖补政策:(一)煤改气补助政策1
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市、县(区)按1:2承担
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的,财政奖补2000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
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改造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
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取暖用天然气
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
补贴时间暂定3年
继续对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对采取集中式燃气取暖的,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
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二)煤改电补助政策1
对实施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按照4600元/户的标准第1页共3页补贴至用户,市、县(区)按照2:3比例分担,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对采取集中式煤改电取暖按集中户数给予奖补
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