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章开发企业管理第四章开发建设第五章综合验收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昆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企业和项目公司,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地入昆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昆明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编制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二)负责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等级审核和资质等级年检;(三)组织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发小区、片区的综合验收;(四)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新建商品住宅性能(2A级以下)的认定工作;(五)监督和检查综合开发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市规划、计划、土地、房管、建管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由市建委会同市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由计划管理部门切块下达,市建委组织实施
第2页共5页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页第五条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委会同市土地、规划等部门预审核定用地计划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