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X年X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201X〕2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制定201X年X县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1X年X县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职业培训任务为5210人,其中人社部门培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共计5060人;卫计部门“X护工”(医疗护理员、母婴护理员)专项培训任务150人
二、组织实施(一)培训对象参加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年龄一般应在16至59周岁之间,具备相应职业(工种)要求的文化素质和身体条件
主要包括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岗前培训对象
城镇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城镇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复退军人等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主要包括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本县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农村劳动力
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需要,可将农业劳动力视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可根据培训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把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纳入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岗前培训对象:指小微企业当年新招录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小微企业,指符合工业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培训报名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组织报名
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掌握培训需求,建立培训台帐,按时上报工作进展
要积极配合县人社部门和培训机构,做好下乡就近培训的场地、食宿等保障工作,确保培训下乡、就近就地组织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县经信局、县城联社、县商务中心、县社负责城镇下岗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