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项目名称:邹平一中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邹平一中加油站编制日期:2016年8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邹平一中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邹平一中加油站法人代表王海峰联系人王丽丽通讯地址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与鹤伴三路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18454373558传真邮政编码256200建设地点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与鹤伴三路交叉口西南角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已投运行业类别及代码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占地面积(m2)1680绿化面积(m2)200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评价经费(万元)/投运日期2007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原为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东景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与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东景加油站签订了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并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第八加油站,2016年1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销售分公司邹平一中加油站(以下简称邹平一中加油站)。该站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滨州安经(甲)字[2013]230134号)取自2014年3月18日,有效期至2016年6月10日,该站于2011年11月29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73019号)。该站位于邹平县黄山街道办事处与鹤伴三路交叉口西南角,该加油站朝北,北侧为鹤伴三路,东侧是醴泉一路,南侧是东景宾馆和民房及宾馆配套的变压器室,西侧有一站外道路,加油站南侧有一架空电力线路(杆高8米)自西向东敷设。本站设置3个汽油储罐(30m3),2个30m3的柴油储罐(其中一个停用)。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局部修订版)表3.0.9中加油站的等级划分,该1生活用水化粪池清罐用水4绿化用水流动人员用水加油站为二级。邹平一中加油站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于2005年投产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和滨州市有关加强环评工作深度和细度及保护环境的环保政策,该项目需要补办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手续。项目业主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踏勘,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