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依法执政关系分析摘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
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合法性保障
为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各级党委要充分尊重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全力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把握中国共产党执政这一特殊规律,是时代的要求
关键词:依法执政;党的领导;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这两个“必须”的表述,旗帜鲜明地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关系,就是要求把依法执政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必须要遵循的铁律
一、党的领导与依法执政是辩证统一的(一)党的领导是推行依法执政的根本政治性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经过武装革命斗争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党,显著的革命政绩为其执政提供稳固的合法性支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总结,人民的选择
立足中国基本国情考虑,推行依法执政之路必然不是康庄大道,这就更加需要一个强大的政治核心来凝聚人心、汇聚人力、统一领导
与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推行依法执政相比,我国没有经历过像西方国家那样的思想启蒙运动
虽然辛亥革命终结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由于共和民主在革命后没有得到广泛、真正的实施,从这一角度来看,是一次失败的革命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辛亥革命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延续,形成了空前的思想解放
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极力批判孔学,只是为了给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扫清障碍
由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社会行不通,所以从根本上说,提倡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并不能为人们提供一种思想武器去认识中国,更不能有效地对中国社会进行改造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接手的仍是一个满目疮痍的中国,承袭了两千多年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