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项目2017年1月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部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施行日期:2017年5月1日总说明一、《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9-2017)(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住建部发布的《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共分9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排水管道工程;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给水、燃气工程;第九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我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市政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以及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设计概算、投资估算的基础;是编制投标报价、企业定额以及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以及合格工程进行编制
五、本定额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安全与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图集进行编制,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的人工费包括应由企业支付的劳保费用
七、本定额的材料消耗量:1
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定额消耗量已考虑施工现场堆放、场内运输以及施工操作等损耗
砂浆均按现场拌制编制
水泥混凝土混合料、沥青混合料,均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合料编制,定额包含了施工损耗
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编制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强度等级、配合比等与设计不同的,应作调整,但其消耗量不变
施工工具用具性材料消耗,未列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