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cheng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张德志审核:何金生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柱项目监理部二〇〇九年七月chengcheng外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设计单位:重庆建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雄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夏坤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鹏升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忠县忠粮建筑有限公司,管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专业特点结构类型:砖混、框架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结构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基础持力层选用中风化泥岩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4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chengcheng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30-2001)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33-2001);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6-200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146-2004);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88-92);11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13955-92);12
已审批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13
已审批的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脚手架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