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侧及墓地整顿方案为规范干线公路两侧的公益性墓地,清理散葬、乱埋滥葬坟墓,消除火灾隐患,净化城乡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两侧墓地整治工作
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坟墓整治工作,杜绝散葬及乱埋滥葬现象,树立对外开放和文明城市新形象
二、整治范围1、位于境内下列公路可视范围(第一山脊线以内)内的坟墓:烟青公路、同三高速、绕城高速、河滨南路、奇泉路、五区连接路、802省道(高疃镇政府驻地以东)、烟凤线(张格镇政府驻地以东)
2、虽不在上述公路可视范围,但处于山林密集地带,存在防火隐患的坟墓
3、建成区范围内影响市容市貌的坟墓
三、整治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公路视野范围内看不到坟头、墓碑,消除山林密集地坟墓防火隐患,以及不再出现乱埋滥葬现象为整治目标,具体完成四项任务
1、对农村零散的坟墓就近搬入公益性墓地内
对成片、成规模的公益性坟场限制墓穴面积,核定区域范围,实施竖碑改卧碑、植树绿化遮挡
卧碑使用厚3厘米、长60厘米、宽40厘米、底座高度不超过30厘米的石材,绿化遮挡主要采用侧柏、龙柏等大规格常绿树种,以能遮挡住墓碑、墓地为标准
2、对林区坟地建设防火隔离带或防火隔离墙,彻底消除防火隐患,防火墙高度不低于2米
3、对建成区范围影响市容市貌的坟墓进行搬迁,墓主可将骨灰迁至英山公墓或寄存在骨灰堂、殡仪馆
第1页共3页4、建立墓地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规定》,全面制止乱埋滥葬行为
四、工作步骤(一)深入宣传发动(3月16日前)
召开全区墓地整治工作会议,发布关于干线公路两侧和林区墓地整治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