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管道保护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巡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管道巡线管理,规范管道保护工作,确保管道安全、平稳、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的管理。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管道保护实行公司、场站、属地巡线工三级管理体系。第四条管道保护部是公司管道保护职能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各场站管道保护工作。第五条场站是公司管道保护的基层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站辖区内的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属地巡线工为公司聘用的当地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负责每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进行徒步巡查,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各类安全隐患。第七条管道保护部、场站统称公司管道保护部门。第八条管道保护部人员、场站站长、场站分管管道保护副站长(、管道保护值班站长)、巡线管理员统称为巡线管理人员。第九条场站专职巡线管理员和兼职巡线管理员统称巡线管理员。第三章职责第十条管道保护部职责(一)建立、健全管道保护管理制度;(二)负责涉及管道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三)负责与管道保护相关的地方政府协调工作;(四)负责管道保护的对外宣传工作;(五)指导、监督各场站的管道保护工作;(六)负责管道技术的管理;(七)负责管道完整性管理,组织实施管道腐蚀监测、内检测、外检测和管道安全评价工作;(八)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管道工程的验收;(九)负责公司管道应急抢险的组织与实施;1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十)制定公司管道年度维修、改造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十一)负责定期组织管道保护业务知识培训。第七十一条场站管道保护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道保护管理制度;(二)负责所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处理、上报管道各类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三)指导、监督巡线管理员和属地巡线工的日常工作,并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四)负责所辖管道沿线的第三方施工管理;(五)负责所辖管道沿线阴极保护系统的管理、维护;(六)负责所辖管道沿线“三桩一牌”的管理、维护;(七)负责所辖管道沿线水工保护设施的管理、维护;(八)负责所辖管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协调工作;(九)负责所辖管道沿线的管道保护对外宣传工作;(十)定期组织开展对巡线管理员和属地巡线工的管道保护知识培训;第四章管线移交第七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竣工投产。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的验收应有管道保护部及相关场站的参与。第十四条管线自投产通气之日起,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权即转移至管道保护部门,管道保护部门应从即日起开展线路巡护工作。管线投产通气之此后,一切改变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现状的作业均应按公司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第十五条管道保护部门应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管线工程施工遗留问题的收集、整理及后期整改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工程质保义务。第五章巡线目的、范围及内容第十六十条巡线工作的目的是排查管道各类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管道安全、平稳、经济运行。巡线工作由管道保护部负责监督、指导场站负责具体实施。2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十七十条管道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对管道的安全、平稳、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管道安全隐患形成的原因有:(一)工程缺陷管线工程在设计、采购、运输、安装过程中遗留的缺陷形成的安全隐患。(二)金属腐蚀管线金属材料由于金属自然腐蚀而形成的安全隐患。(三)自然灾害由于水土流失、洪涝、地震、地质(包括塌方、滑坡、地陷、泥石流等)、气象(包括雷电、雨雪、冰冻、大风等)等各类自然灾害形成的安全隐患。(四)第三方行为违法破坏、违法占压和第三方施工形成的安全隐患。(五)管理缺陷由于管道日常管理不到位、疏于防范形成的安全隐患。第十八十条场站日常巡线范围包括:管道、阀室(阀井)、三桩一牌、阴极保护设施、水工保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