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2016年修订)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发〔2014〕1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成长、学习者终身学习“立交桥”,服务人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方案
一、学分制的课程设置学分制的课程设置由必修板块、限定选修板块和任意选修板块构成
各“板块”由“模块”(课程的集合)和“课程”(一门学科或一类活动)两个层次组成
必修板块是指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确定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须学习的板块
由德育课模块(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2-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文化课模块(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通用职业素质模块(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等)和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包括主干专业课、教学实训和综合实习课程)组成
必修板块是保证中等适用人才基本规格和质量,从事不同职业所应该具备的共性基础,设为考试项目
限定选修板块是指学生根据社会和个人需求,在学校提供有限的专业大类的专门化方向模块或多种单项的职业岗位模块课程的基础上选择修习的深度
可由专业的1项专门化模块(适应“订单”就业岗位)课程与2-3项职业岗位模块(适应市场就业岗位)的课程组成
限定选修板块可设为考试项目,也可设为考查项目
任意选修板块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实际需要选择,提高自己综合职业素质的课程
任意选修板块主要由1-2项选修模块组成
其中一项是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