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文件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07年7月总目录一、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油总工〔2007〕432号1附件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附件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1二、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和《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油工字〔2005〕2号.........................................................................31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33附件2:中下游工程建设报告编制管理规定.....................................47三、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项目执行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海油工字〔2007〕425号.....................................................................57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57附件2: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执行计划(PEP)编制指南.................................................................................7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文件海油总工〔2007〕432号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气电公司、炼化公司、化学公司、油气利用公司、基地集团公司、中化建、新能源公司:为了适应总公司中下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以往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程建设部在两次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总公司2005年发布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定》(海油总工〔2005〕167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且为了方便不同管理人员的学习、领会和执行,我们将该规定分成了两个独立的规定,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现将这两个规定下发给你们,要求你们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据此进一步加强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这次总公司对上述两个规定做了较大修改,特别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是第一次发布执行,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与工程建设部沟通,以便我们以后进—1—一步修改完善。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2005年5月18日下发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定》(海油总工〔2005〕167号)同时废止。附件: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通知抄送:总公司领导,办公厅、集团采办部、审计监察部、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工程建设部、计划部,存档(3)。核稿:刘新勇拟稿:杨宏滨校对:张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办公厅2007年7月25日印发(共印37份)—2——3—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部2007年7月23日—4—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第三章基本原则第四章适用范围第五章职责第七章项目管理第八章其它附录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项目开工申请单附录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附录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检查申请单附录四.提交文件一览表—5—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规范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防范和降低工程建设风险,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二章定义第二条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