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9页中国建设银行文件建总发〔2002〕75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暂行办法》已于2002年5月29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三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各行在开展此项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切实防范信用风险与法律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第2页共39页第1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9页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第3页共39页第2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9页中国建设银行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暂行办法(2002年5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4页共39页第3页共3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9页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银行代客外汇债务风险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债务风险管理业务”)的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促进此项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客户是指建行发放的外汇转贷款企业、非建行转贷款企业、直接对外债务融资的企业和按国际贷款规则在国内进行外汇融资的企业以及符合建行外汇债务受理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外汇转贷款是指由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入外汇资金后向国内企业转发放的外汇贷款,包括政府贷款、买方信贷、政府混合贷款、商业贷款、债券发行等方式融入资金的贷款等;直接对外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名义直接从国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