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武汉大学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完善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规[2009]10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武人社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所有在册全日制大学生(含研究生,下同)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按照国家、学校和个人三方分担费用的机制,通过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第2页共18页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保”)、商业医疗保险、日常门诊医疗和困难补助四条途径来保障大学生的医疗需求
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部、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部和校医院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及有关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
领导小组下设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办”),办公室挂靠校医院,具体负责全校大学生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四条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渠道,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章参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