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2-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3(1、4)、6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试行)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部标准的通知(87)城设字第178号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经审查同意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JGJ37—87,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便解释和供今后修订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1
1条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2条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
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
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通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4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