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曼营销公司管理制度—————————————★——————————————欧曼配件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修订)FTM.110139.027.0-20082008年9月21日发布欧曼配件质量保修管理办法FTM.110139.023.0-2008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欧曼营销公司1.目的为维护欧曼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配件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和广大欧曼用户的利益,加强欧曼配件质量保修工作,保证欧曼配件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代理库、服务站、专卖店对整车三包期外用户销售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3.术语配件质量保修:是指欧曼配件公司所销售的配件由于设计、制造、加工、装配、材质等原因引起的功能失效或达不到应有的性能,配件公司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性(更换或修复)处理。4.职责4.1配件销售科4.1.1配件质量保障政策、程序的制订及监督执行;4.2财务科4.2.1质量缺陷配件帐务、票据处理。4.3采购科4.3.1负责与供应商进行质量索赔协议签订以及质量保证金的收取4.3.2负责所回收故障件向供应商清退、索赔4.4配件技术科4.4.1质量缺陷配件责任的裁定;4.4.2质量缺陷配件责任供应商处理意见的提报。4.5服务站、专卖店4.5.1质量缺陷配件的确认;4.5.2质量缺陷配件保存、清退、管理、控制、处理;4.6代理库4.6.1负责区域代理库服务站、专卖店实际发生的质量缺陷配件的回收更换与台帐登记;4.6.2负责所回收质量缺陷件向服务站、专卖店新件的赔付;第1页共11页欧曼配件质量保修管理办法FTM.110139.023.0-20084.6.3负责所回收质量缺陷件的清退;4.7供应商4.7.1负责向福田配件公司提供所供配件的保修规定、配件明细及主要技术参数;4.7.2负责质量保证期限内缺陷配件的质量索赔及相关费用的承担;4.7.3质量缺陷责任的申诉并配合做好验证工作。5.管理规定5.1质量三包政策欧曼配件质量三包分为两部分,其中“实物索赔明细配件表”中配件(以下简称为A类配件)(见附件1),保修期为五个月,用于保外用户使用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无修复价值,经代理库、服务商鉴定后,由代理库向服务站,服务站向用户调换配件,欧曼配件公司对代理库予以退货处理;不在“实物索赔配件明细表”中配件(以下简称为B类配件),欧曼配件公司按代理库保外提货额(自配件公司B类配件提货额—代理库区域内B类配件三包材料费)(不含油品)给予享受1%的质量包干费用,代理库对用户(含服务站、专卖店)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个月;5.2用户索赔处理要求5.2.1用户发现购买的配件存在质量缺陷,须携带缺陷配件实物、购买配件发票(或票据),到购买配件的单位(欧曼代理库、服务站、配件专卖店等配件经销单位)进行换件;5.2.2各代理库、服务站、配件专卖店要配备质量检验员,负责对缺陷件进行验证判断,无法界定或没有鉴定手段的到就近有条件的欧曼服务站进行分析确认;5.2.3各单位办理用户退换件业务时,要落实车辆的使用、保养与检修调整情况,诊断用户带回配件损坏情况,确认故障原因。5.2.4故障件责任划分及处理要求:5.2.4.1属用户责任的(使用、保养不当等),向用户解释说明,不予退换的范围:A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按规定更换福田公司指定燃油、润滑油、润滑脂、制动液、冷却液而造成损坏的零部件;B销货发票(票据)内容与实物不相符或涂改者;C用户自行拆装、改装、修理的零部件;D不按规定进行调整维护而引发的各类故障或损坏的零部件;E车辆出现故障不及时排除而强制行驶引起的继发性故障及损坏的零部件;第2页共11页欧曼配件质量保修管理办法FTM.110139.023.0-2008F寒冷季节,因发动机未放水或放水不净而导致的损坏件;G因冷却液或机油不足而造成发动机过热引起的拉缸、烧瓦或因超负荷、超速运转、不规范操作等引起的损坏件;H其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配件;5.2.4.2经服务站、专卖店对质量鉴定后,确属配件质量缺陷且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站、专卖店向用户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配件,同时填写《品牌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附件2),并由用户在《品牌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上签字确认,在2小时内将《品牌配件质量保修鉴定单》及故障件照片报区域代理库;5.2.4.3区域代理库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