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宿舍管理制度1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入住公司宿舍需提交住宿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部安排入住;凡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二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第三条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20元/次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带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特殊情况可提前向领导申请回报,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只限于德胜门宿舍
若有违反,给予罚款50元
第四条公司内宿舍杜绝已离职、解雇等人员留宿
第五条宿舍内个人物品需妥善放置,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公司所配置厨房的卫生、用具要共同维护,出现脏、乱、用具使用完不关闭电源、不清理、不归置整齐,一经发现,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处以整体宿舍200元以上罚款
第七条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在员工宿舍聚赌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爱护宿舍提供的现有设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酌情由此负担该项修理费,并视情节轻重论以处罚
第九条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危险及违禁物品,个人被褥起床后须叠放整齐;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在公共区域或床头、地上,若有发现,罚为宿舍连做1周的值日(包括卫生间、洗浴间、厨房等),检查不合格,继续1月的卫生值日
第十条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垃圾须放入垃圾桶/袋内,不得乱扔、乱放,不得异味显著,一经发现,宿舍全体人员将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卫生清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