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录音棚项目技术规格要求1
1、投标技术资格及材料要求1
具有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壹级资质;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
对于设备规格参数一览表中的带“●”的设备,投标单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厂家授权书
2、项目设计施工执行标准:(1)系统设计依据本系统的设计方案、采用的设备以及安装调试和验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国际通用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建设安全标准
符合国际网络、通信的接口和协议的标准
采用的标准如下:
GBJ76-84,《厅堂混响时间测量方法》
GB/T14476-93,《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GB/T15644-95,《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
YD/T846-1996,《视听系统中帧同步的控制与指示信号》
GB/T15845
2-1995,《视听用户终端技术要求视听系统中帧同步的控制和指示信号》
GY5055-1995,《扩声译音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Y/T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GB/T17953-2000,《4:2:2数字分量图像信号的接口》(等效于SMPTE259M)
GY/T162-2000,《高清晰度电视串行接口中作为附属数据信号的24比特数字音频格式》
GY/T152-2000,《电视中心制作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ITU-RBR
1384-1998,《多信道声音录音的国际交换参数》
ITU-RBT
1359-1(1998),RelativeTimingofSoundandVisionforBroadcasting
AESTD1001
01-10,《多声道环绕声系统和操作》
AES3-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