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日期:2017年7月7日甲方(工商户):湖南建工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燃气公司):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地址:雨湖路113号邮编:411100电话:073152255177传真:07315825050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建北支行账号:1904032829024828190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正常的供用气程序,安全、合理地使用管输燃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建设天然气管道输配设施,就甲方委托乙方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设计、建设天然气管道输配设施及物资采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板马路
3、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单位”)进行燃气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范围为从市政天然气主管至甲方用气点控制阀(以施工图为准)
4、承包范围: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模式
合同总价包含建安工程费、设计费、监理费、总包配合费、相关部门评审及验收费用等
第二条合同工期1.合同开工日期:2017年月日
2.合同竣工日期:2017年月日
3.合同有效工期天数:天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且竣工日期按滞延时间顺延:(1)项目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延迟进场时;(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3)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无法施工时;(4)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时;第三条质量标准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聚乙烯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