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险种各称少儿终身平安保险险种来源平安人寿公司险种属性终身保险险种使用范围全省开始使用日期1996年4月实施终止使用日期1997年12月1日批准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批准文号陕保发(1996)5号销售方式营销计算基础经管方式计算机系统名称CBPS系统开发单位总公司原险种代码360少儿终身平安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帮助广大家长积累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和为其子女提供养老及意外综合保障,中保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特举办少儿终身平安保险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保险对象第二条凡年满一个月至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地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抚养关系(限年龄50周岁以下)地人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本保险一份或多份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第三条本保险地保险期限包括保险交费期和约定保险金领取期
一、交费期:从第一次交纳保险费时起至年满十五周岁止
二、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五周岁起至终身,分为“两全”保险期满生存保险金领取期、高中2/6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地出生月份与起保月份不一致
在计算交费期和领取期时,以保单注明地起保月份为准
第四条本保险地保险费,采取年交保费方式,每份每年360元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五条被保险人依不同年龄,顺次享有如下保险权利,直至身故时保险责任终止
(具体规范见附表)1、被保险人生存至十五周岁时,保险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全数2、被保险人在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内生存,保险人分三个学年(即15、16、17)给付高中教育金3、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额领取内生存,保险人分四个学年(18、19、20、21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4、被保险人生存22周岁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婚嫁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