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安全警示标志检查表禁止标志序号项目名称标准要求依据条款效力1定义
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3
3条强制2基本形式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强制3“禁止吸烟”标志
设置在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和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等,如:木工车间、油漆车间、沥青车间、纺织厂、印染厂等
强制4“禁止烟火”标志
设置在有甲、乙类、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面粉厂、煤粉厂、焦化厂、施工工地等
强制5“禁止带火种”标志
设置在有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及其他禁止带火种的各种危险场所,如:炼油厂、乙炔站、液化石油气站等
强制6“禁止用水灭火”标志
设置在生产、储运、使用中有不准用水灭火的物质的场所,如;变压器室、乙炔站、化工药品库、各种油库等
强制7“禁止放置易燃物”标志
设置在具有明火设备或高温的作业场所,如:动火区,各种焊接、切割、锻造、浇注车间等场所
强制8“禁止堆放”标志
设置在消防器材存放处、消防通道及车间主通道等
强制9“禁止启动”标志
设置在暂停使用的设备附近,如:设备检修、更换零件等
强制10“禁止合闸”标志
设置在设备或线路检修时,相应开关附近
强制11“禁止转动”标志
设置在检修或专人定时操作的设备附近
强制12“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标志
设置在禁止叉车和其它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的场所
强制13“禁止乘人”标志
设置在乘人易造成伤害的设施,如:室外运输吊篮、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等
强制14“禁止靠近”标志
设置在不允许靠近的危险区域,如:高压试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
强制精心整理序号项目名称标准要求依据条款效力15“禁止入内”标志
设置在易造成事故或对人员有伤害的场所,如:高压设备室、各种污染源等入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