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刚性引进指采取调动、聘用等方式,将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到工作地
柔性引进指打破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属单位人事关系,主要包括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方式
本办法所指高层次人才包括:第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类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第三类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千人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四类人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第五类人才:我市急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第六类人才:我市急需紧缺的具有高级技师等级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优秀实用人才
以上所列人才包括具有与本条各类相当的知名度、学历(学位)的国(境)外人才
刚性引进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及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按照下列标准发放:第一类人才每人200万元,第二类人才每人100万元,第三类人才每人50万元,第四类人才每人15万元,第五、六类人才每人8万元
在广工作期间,按月发放工作补助,期限5年
具体标准为:第一类人才每人每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