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救灾救济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提升精准救灾救济的管理水平,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核(批)准确”的要求,促进救灾救济工作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救灾救济工作中的程序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等现象,纠正救灾救济经办人员失职渎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救灾救济工作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救灾救济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整改措施:1
开展自查工作
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对今年1月份以来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和临时救助申报发放情况进行自查
(1)对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方面,重点自查乡镇干部、村居干部是否存在自己领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救灾救济物资是否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
(2)对申报审批临时救助方面,重点自查在审查审核上报临时救助报告时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
对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救灾救济股
建立救灾救济物资发放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和公示制度
第1页共3页今后对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要严格实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做到有相关专题会议记录,同时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公平、公正
同时,各乡镇应建立健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档案,将村级发放花名册报乡镇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