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动用应急预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及XX县区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粮食应急工作原则(一)按照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粮食应急机制
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急情况时,市人民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稳定市场,同时,报告XX县区人民政府
(二)本预案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三)市有关部门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一)警戒状态
全市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乡级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20—30%,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了一些不稳定情绪
(二)紧张状态
全市超过一半以上的乡级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并且粮食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不稳定情绪
(三)紧急状态
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市年度粮食减产30%以上,超过一半的乡级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四)特急状态
粮食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出现粮食脱销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粮食应急工作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粮食应急办)设在市粮食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1页共37页第五条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总指挥,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粮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应急办、市经贸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人武部、市农发行、市审计局、市食药监局有关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