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保险体制保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农村居民保险意识,提高农民群众的人身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家庭财产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174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创见“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的社会条件(一)保险业发展迅速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保险业发展迅速,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整体实力稳步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功能作用日益突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出台后,省结合实际,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174号),明确要求保险业要“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三)开展“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具有坚实的基础2007年3月9日,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意见书》,其中特别提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要积极为省人民政府提供“三农”保险服务,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干部补充养老保险、外出(来)务工人员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以第1页共6页为农村提供保险保障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国人寿分支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市设有5个营销部,在10个乡镇建立了销售、服务网络,拥有销售服务人员300余人,除为近6.5万长期客户提供服务外,每年还为3万在校生、4万城镇职工提供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服务。近10年来公司向社会各界给付各类保险赔付款达1.1亿元,寿险市场份额占全州40%以上,解决了千家万户的燃眉之急。因此,中国人寿开展“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具备坚实的基础。二、创建“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的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农村居民对养老、医疗及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等全面保险的需求与日俱增。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化的经济结构,还有很多农民没有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特别在家庭意外事故和养老问题上缺乏应有的保障。开展创建“中国人寿保险先进村”活动,旨在充分发挥中国人寿的专业优势,为农民提供优惠的保险政策、良好的保障计划和优质的保险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村和农民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开展保险业务,逐步实现农民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灾有所补的目标,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普及人寿保险知识,培养农民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改善农民消费习惯,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升级,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服务“三农”为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积极为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保险保障,增强广大农村居民保险防灾意识,逐步提高广大农户的投保率,帮助农村居民分担风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后顾之忧,使农村保险事业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网”和“减震器”,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统筹城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创建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农民群众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力争全市30%以上乡(镇)的行政村创建“中国人寿保险第2页共6页先进村,先进村保险入户率(含短险)达到60%以上。四、基本原则(一)稳步推进,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