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强化法制化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使集团法纪工作有法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XX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法人公司所有人员,岗位及法纪检查过程
第三条集团法务部对外承担一切法律事务,对内查处员工违法违纪行为,会同集团检查,保卫机构,保证集团的长治久安、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集团法务部对上接受法纪总监直接领导对下负责所属二级公司及集团各部门的各项法务检查、处理的组织管理及指导
第五条集团法务工作采取群众举报及主动出击检查并举的工作方式,发现违法问题立即收集案情及有关资料进行立案调查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条集团清欠部负责老欠款清理工作,正常回款由业务员完成
第七条飞龙集团采取全员打假查串行动,打假查串过程中查假、查串由市场监查部进行,上报后由法务部处理仲裁
第二章法务人员管理规定第八条法务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取证调查制度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九条在情况紧急时,法务人员在征得总监同意可以采取直接向公、检、法机关报案进行紧急处理,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一节法务人员的资格要求第十条具有大专以上法律、经济管理、财会专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其中律师要求有律师资格证书
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第二节法务人员的任免规定第十一条各层级法务干部的任免,按《人员任免与调配管理办法》办理
法务干部的任免考核工作,按干部任免管理权限,由法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进行
第三节法务部门干部考核标准第十二条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受理率达100%
第十三条对于已立案的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1—3个月内结案,结案率不低于80%
第十四条其他项目考核按《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四节法务人员必读的法律法规第十五条法务人员必读法律法规:(一)实体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