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农兴中学烟花爆竹燃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县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引导、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打击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按照政府统一组织,部门乡镇园区联合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健全XX县区“禁(限)放”工作机制,实行1个平台调度(XX县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1个号码受理(110报警电话)、1个班子考核(县禁(限)放办)、5个环节监管工作机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5支机动力量核查(派出所、交警队、巡警大队、城管执法队和乡镇村居委网格员)
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二、管理范围(一)禁止在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2、文物保护单位;3、交通枢纽及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6、企业、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7、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
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1页共8页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社(村)居委组织设置禁放标识
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必要时要派专人看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内,禁止任何时间燃放任何品种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店埠镇XX县区区域为主,含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