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
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
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
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
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
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
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
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
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九大注意事项1、要坚持集体经济组织是项目的主体
这项工作的组织者是区政府,具体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
要特别强调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主体地位
避免出现“代民作主”,“好心不能办好事”的情况发生
要注意维护农户的知情权,对项目实施的监管权,对保障农村持续增长的第1页共5页发展权,还要明确土地的归属权
2、严格申报立项程序,先报批后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报整治项目,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