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
一、总体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三、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管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
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
(三)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
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四)公开透明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第1页共3页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四、实施方法(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
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本指南中《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