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深圳公司营销管理第一部分营销管理篇第一章部门职责和营销业务流程规定第一节营销部部门职责第一条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及具体实施工作;第二条负责项目的销售管理工作;第三条负责项目的销售统计、签约、按揭、备案、回款、收楼、办理房产证等售后管理工作;第四条负责项目的样板房管理工作;第五条负责项目的未售物业管理、销售及租赁工作;第六条负责客户服务工作;第七条负责对销售代理公司、广告公司的管理及协调工作;第二节销售代理公司的职责第八条负责提供市场调查及分析,包括项目、竞争对手、专题性、阶段性和每月、每季定期市场调查及分析
第九条负责提供项目市场策划,包括整体及阶段性项目市场分析、市场定位、市场推广策略、销售策略、销售渠道、售价以及付款方式等围绕项目市场推广及销售各方面提出的专业策划建议
第十条对项目各样配套设施、会所、交楼标准、户型设计、各单体建筑之平面规划和立面设计、户型比例、售楼部等涉及项目开发和销售-1-恒大地产集团深圳公司营销管理的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市场分析和意见
第十一条负责提供市场推广建议并执行或协助执行,包括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宣传渠道的选择、现场包装、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卖场包装、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宣传资料、销售资料、认购资料等(上述工作内容不含广告平面设计)
第十二条负责销售组织与部署,组织销售人员按照既定的销售策略,进行销售部署,并按要求按时、准确、严格地执行,包括销售人员项目培训、销售人员对外宣传口径的制定、销售人员调动指引客户策略、展销会认购组织、销售信息渗透部署、促销组织执行、日常和阶段性现场销售组织等
第十三条负责提供策划和销售专业工作人员专项服务小组,指定1名公司副总以上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并选派包括策划经理、策划专案等专业策划人员组成专项策划小组;至少选派包括1名销售经理、2名销售主管、25名销售人员(开盘期间销售人员不少于100人)专职负责现场销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