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卡口摄像机项目招标文件HAZFCG2010030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书第四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海安县公安局平安海安三期(3
20)卡口摄像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文件编号:HAZFCG2010030一、招标内容1
工程名称:海安县公安局平安海安三期(3
20)监控工程卡口摄像机设备2
项目概况(1)海安县公安局“平安海安”三期(3
20)监控工程卡口摄像设备供货及调测(详见招标书)
(2)本项目为海安电信局垫资建设项目,中标单位与电信局签订合同,向电信局供货、提供质保和售后服务等,电信局根据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公安局与采购中心作为合同见证方
招标内容:(1)卡口摄像机(2)闪光灯(3)车辆检测器(4)摄像机护罩(5)高清镜头4
技术功能要求:详见招标书联系人:许壮志、唐凯咨询电话:0513-88968808、889689085
交货、安装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6
项目进度要求:1)2010年7月28日设备进场;2)2010年9月10日前完成线圈、设备调测;3)2010年9月15日前组织验收
售后服务自试运行结束并解决所有问题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免费维修和服务三年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系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留合同总价的10%做为质保金,在服务等得到良好保证的前提下,运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投标人的条件: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