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页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组建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工程中心的宗旨是为了贯彻“创新、产业化”的科技工作方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周期
同时,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中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或高等院校,拥有省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配套试验条件,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率先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实现产业化,推动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同时,积极开展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成为企业的技术依托,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培训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同时,结合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五条工程中心组建完成后,争取经过若干年的运行,使其中一部分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升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第六条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独立的科研机构(包括高校),也可以是多个科研单位(包括高校)组合起来的群体,但以其中一个为主要牵头单位
鼓励以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大中型企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