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是什么
定义: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二、信托的发展史现代信托(Trust)的说法,中西方公认的从中世纪的英国为起源
在理解信托概念之前,需要对英国的立法制度进行简单的了解
从11世纪末开始,英国法院实行“双轨制”,即一般案件由普通法院(CourtsofCommonLaw)受理,按照已有立法的法律条款(ActsofParliament)判决
特殊案件,由衡平法院(CourtsofChancery),按照衡平(Equity)的原则进行判决,衡平判决可以凌驾于普通法院的判决,并立为判例法(JudgeMadeLaw)
需要用衡平原则来判决的特殊案件就是有关信托诉讼
这时的信托概念也是我们一般理解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这类的诉讼也是,比如,受托人不遵照委托人的信托,但是在现有法律层面并不违法,只是道德上的“背信弃义”,普通法院不能判定受托人违法
那么,此时委托人就可以上告衡平法院,其大法官就可以按照衡平原则,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由于信托有不受普通法律所约束的自由性,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信托这种方式来处理生活中大小事
在信托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因为其与一般法律的判决相冲突,特别是土地制度判决,衡平法院和普通法院一直处于激烈的斗争中
争斗持续至1643年,英国正式确立有效的信托制度,该制度对现代的信托和信托法来说意义重大
信托制度由三方当事人构成:委托人(settlor),受托人(trustee)和受益人(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