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关于加强我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农村新五件实事,有效组织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动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实施,根椐省政府《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明确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直接面向农村居民与农村流动人口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众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第一类农村居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农村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其主要内容为:(一)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等。(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冶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沿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三)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四)做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第1页共4页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五)做好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向0—7岁的儿童免费提供省免疫计划规定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六)进行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七)加强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主要包括。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等。(八)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主要包括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二、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镇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用于对乡村医生的防保补助经费不代于30%。卫生局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考核管理,落实政府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规范和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对不提供有关服务的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扣除相应补助资金。三、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向政府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一)镇财政所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社保补助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镇(中心)卫生院于每年年初编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县卫生局审核汇总后报镇财政所审批。(三)镇级财政将安排的资金,按照项目用款计划和国库第2页共4页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到有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单位。(四)各镇、村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持,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项目内容规定用途以外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