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武隆县白马镇人民政府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农村敬老院管理,维护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贯彻实施意见》及《武隆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福利事业机构,由镇人民政府主办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镇民政办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管理
镇财政所与民政办共同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四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服务护理、膳食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各组人员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第五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
院务管理委员会人数为5-7人,由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选举产生,院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通过敬老院的重大事项、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院长、工作人员和供养对象执行;讨论审核并监督院内财务、重大维修和基建项目开支;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第七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院长、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炊事人员等组成
工作人员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
第八条敬老院工作人员与五保供养人员按1∶15的比例聘用
第九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聘任,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第十条聘用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应签订聘用协议书
第十一条敬老院院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