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2014〕号关于印发《盘县开发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属各矿:为搞好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防止“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并印发《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贵州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文件第2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1页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抄送:刘总经理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机关生产部室。第3页共91页第2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1页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办公室2014年3月11日印发共印份盘县煤炭开发总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提高“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第2条为了切实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特编制本“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第3条公司必须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并保证所需的人、财、物。第4页共91页第3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91页第4条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通风部具体负责公司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第5条公司各部室对分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业务指导责任。第6条各矿矿长必须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矿“一通三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保证所需的人、财、物。第7条各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矿副总工程师对分管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负责。第8条各施工队组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第9条各矿必须保证矿井通风系统良好、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风速、风量符合《煤炭安全规程》的规定通风系统不合理或风量不足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否则造成的事故由矿长负责。第10条各矿通风系统的调整,风量的配置必须按照《煤炭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第11条通风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使用由生产队组负责。第5页共91页第4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91页第12条对于认为损坏、盗窃通风设施的行为,由矿和公司进行严肃追查、处理。第13条严格矿井瓦斯管理和检查制度,必须按照《煤炭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必须配足瓦检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假汇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第14条采掘工作面无论风流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超限以及出现积聚,矿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凡未制定措施而引发的事故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措施执行不力发生的事故由矿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负责。第15条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严禁随意开停,否则引发的事故由矿机电矿长负责。第16条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电源、专用变压源;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和完善掘进装备系列化,此项工作由矿机电矿长负责。第二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6页共91页第5页共9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91页第17条每个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调节分配严格以风定产、严禁欠风生产。第18条公司属各煤矿必须制定矿井主要通风机需要停风、停电时的计划、措施与矿井停风、停电的应急预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计划、措施和预案实施。第19条主要通风机应每月倒台1次,机电队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机电科、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通风队、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会审签字后,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机电队进行倒台操作。严禁任何人擅自倒换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