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与公共政策创新——以人事档案制度为例的分析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潭*摘要:公共政策是人类面对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所产生的公共管理工具,是科学技术发展与社会进步交融的人类知识结晶
本文以人事档案制度为例,说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公共政策所存在的“二元性”不适应问题及其原因,并进一步指出公共政策创新的路径选择
作者认为,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的公共政策是否具有回应性是社会转型增量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
关键词:社会转型;公共政策创新;回应型政策;人事档案制度一、社会形态与公共政策范式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按照社会的秩序状况简单地把社会形态分为常态社会和非常态社会
一般来说,常态社会表征为制度规范、社会理性、政局稳定、生活有序;非常态社会表征为制度混沌、社会病态、问题丛生、生活无序
因此,为了巩固公共权力机构的权威地位和建构良性的社会秩序,不同形态的社会类型要求不同的“宏观性”公共物品
比如,针对常态型社会所对应的相对正态的公共事务就必然需要维护型公共政策,也必然要求常规性的、程序化的公共管理;与此相反,针对非常态型社会所对应的相对病态的公共事务就必然需要回应型公共政策,也必然要求非程序化的公共管理或危机管理(见表1)
当然,这种“两分法”不是截然对立的,比如常态社会亦存在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也需要回应型政策和危机管理,且在一定的时间段比较突出,如美国的“9·11事件”、中国的SARS危机等,只不过相对于非常态社会而言,它所表露的显度、频率、强度较轻较少而已
同时,我们发现一个社会并非只是“静止地”存在仅有的两种社会形态,还存在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常态、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非常态的“过渡”形态,即通常所谓的“转型社会”
1其实,转型社会是隐含的、必需的社会形态形式,任何社会变迁都无法摆脱这一阶段
表1不同社会形态下宏观性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社会形态公共物品常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