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月溪乡洪程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房分配方案赤兴乡皂下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水工程初装及供用水合同合同编号:0002902用户编号
0002902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X省城乡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类别1、根据用水人要求,供水人同意在赤兴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应自来水
2、用水人用水类别为乡镇居民生活用水,计费水表口径为15mm
第二条初装及收费1、进户管道的沟渠由用水人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自己挖好,由供水方派人安装进户,进户时供水方不计价提供给用水方水表一个,水龙头一个,进户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户内管道由用水方自行购买,如需向供水方购买则按市场价结算
户内管道的分布如需供水方安装则需收取相应费用
2、签定本合同之日用水方向供水交纳酬劳筹资费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元整(¥1250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1、供、用双方按水表记录的水量进行收费,水价执行政府定价,为每吨人民币壹元贰角整(¥1
20),最低消费每月6吨,在供水期限内,若遇水价调整的,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水人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停止用水的,供水人第1页共6页可拆除结算水表并对其销户,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3、水费结算时间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每年的6,12月的20-30日为水费结算时间,用水人向供水人以现金方式交纳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1、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以计费水表为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及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用户侧的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由用水人负责
用水人发现计费水表封印损坏或脱落,水表箱、阀门等设施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供水人
2、对有计划的管道检修及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