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勤政守则第一条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公仆意识;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努力学习并掌握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依法行政;第三条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第四条坚守工作岗位,维护办公秩序,工作期间不串科室,不聊天,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情;第五条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出示证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执法;第六条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第七条对来机关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不推诿,不拖延,不刁难;第八条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第九条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第十条树立全局观念,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协作
工作纪律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机关,特制定十条工作纪律
一、不准违法执法,严禁不文明执法
二、不准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当事人
三、不准收费不开票或打白条,严禁向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
四、不准受当事人的吃请,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的钱、物
五、不准以言代法,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六、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参与赌博
七、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纵容,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程序
八、不准在药械生产经营单位兼职,严禁将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管理相对人报销
九、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其营利性中介、推荐活动
十、不准挪用罚没款,严禁私自处理罚没药械
文明办公行为规范一、全体工作人员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