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议制度的通知内经信消工字〔2011〕442号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经委)、发展和改革委(局)、财政局、监察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协会: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会同自治区11部门研究制定了《2011—2013年XX省自治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XX省自治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该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发给你们,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经委)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并将本地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及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25日之前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1—4826637∕4825119(传真)XX省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XX省自治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和工信部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1页共7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