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经济管理学院排课与考试管理补充细则(试行稿)为迎接国家教育部2007年对我校教学水平评估,保证课程任务科学分配,规范考试工作,提高考试质量,在原“经济管理学院考试命题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补充细则
一、关于课程任务分配的有关管理细则1、课程任务分配的职责和权利赋予系主任,系副主任协助
每学期系主任在征求教师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师的专业和教研方向并参考课堂教学质量,安排下学期授课任务,填报授课任务书
2、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院长对各系填报的授课任务书负有审核和协调的职责,授课教师对已审核后的授课任务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无故推卸授课责任
3、新开课教师只安排1门课程授课任务;高校教龄不满3年的青年教师只安排不超过2门课程的授课任务;其他教师原则上安排不超过3门课程的授课任务
授课质量优秀的教师课程安排不受上述限制;授课任务繁重、师资短缺的学期课程安排不受上述限制
4、为保证每周三下午业务学习时间的正常出勤,周三5、6节不安排任何课程
5、教授及副教授原则上要为本专业主干课程开课,专业主干课程授课单位不得超过3个自然班级
6、根据05版培养方案,对全院所有的课程再一次按照课程属性划归到各系,系主任只负责本系课程任务分配,如果课程归本系,授课教师归他系,或授课班级归他系,则相关责任系主任相互协调安排授课任务,下学期师资短缺时,提前在本学期末解决安排好外聘师资问题(参附件1:“系属课程一览表”)
7、不脱产在读博士(硕士)在征求系主任意见和遵照本细则第3条规定的前提下,应保证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教学工作量
8、学生反馈意见大,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的教师,院领导组织专家听课,限期整改,整改无起色,下学期停止授课任务安排,由系主任安排该停课教师的助课任务,或由院领导安排外出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