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文件名稱:組織編制及教師兼任行政主管管理程序文件編號:H00P01制定單位:人事室任免組制定日期:89.06.16分發單位教務學務總務秘書會計人事技研圖書電算進修進修學院軍訓系所修訂紀錄修訂日期單據編號修訂內容摘要頁次版本/次89.11.235.3.5.「進修推廣部」修訂為「進修部」1/2B91.02.015.3.5.「技研處處長」修訂為「研發長」;「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刪除;「圖書館館長」聘任修訂為「圖書館館長由校長就具有圖書館專長者任用,必要時得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1/2C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C05P01-02B編號H00P01文件名稱版本C制定單位人事室組織編制及教師兼任行政主管管理程序頁數1/21.目的:對本校組織規程修正、教師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各級教師兼行政主管之遴選程序等,建立一套明確之管理程序,俾作業有所依循。2.範圍:適用於全校。3.權責:3.1.—人事室承辦單位。3.2.—校務會議組織規程之修正應經校務會議通過。3.3.教務處-增設系所業務由教務處主辦。4.定義:無5.作業內容:5.1組織規程5.1.1.本校在「大學法」及「大學法施行細則」規定之範圍內,因增設系所、新增單位、調…整組織或職掌等事項經校務會議通過者,人事室辦理組織規程修正。5.1.2.人事室研擬組織規程修正條文對照表併行政會議提案單及校務會議提案單分別提組織規程研修小組、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報部核定。5.2.編制表5.2.1.…配合新增系(所)增加員額或因業務需要調整職稱等事由,由人事室研擬教師員額編制表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草案陳請校長核定後報教育部核定。5.2.2.編制表之修正,一年最多以一次為原則。5.3.教師兼行政主管5.3.1.副校長-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五條規定,由校長自本校教授中提名,並由人事室填具校務會議提案單,經校務會議出席代表過半數決議通過,報請教育部核備後,由校長聘兼之,任期三年,任滿得經提名及同意程序連任一次。副校長之任期,應配合校長之任期,並於新任校長就職時請辭。5.3.2.各學院院長-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規定,由各院院務會議訂定辦法,並組院長遴選委員會辦理遴選,提出二至三人陳請校長擇聘之。院長任期為三年,得連任一次。第3页共11页第2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1页5.3.3.各系主任、所長-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五條規定,各系、所主管之產生方式,由系、所自訂遴選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系主任、所長任期以三年為原則,得連任一次。5.3.4.教育學程中心、光電科技中心、自動化科技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之。任期以三年為原則,得連任一次。5.3.5.教務長、學務長、研發長、進修部主任及進修學院校務主任,由校長聘請專任教授兼任;總務長、電子計算機中心主任,由校長聘請專任教授兼任或職級相當之人員擔任之;圖書館館長由校長就具有圖書館專長者任用,必要時得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5.3.6.軍訓室主任:由教育部推薦職級相當之軍訓教官二至三人,由校長擇聘兼任之。5.3.7.處、室下設置之組長及中心主任:由處、室主管就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中遴選,陳請校長核定聘兼之。編號H00P01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版本C版制定部門人事室組織編制及教師兼任行政主管管理程序頁數2/25.3.8.校長核定主管人選後,由人事室繕發兼任主管聘書,聘書由校長親自致送,另繕印人事異動通知書發全校各單位知照。5.3.9.教師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依「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支給主管職務加給,由總務處出納組依異動通知造冊發給。5.3.10.人事室刻發各兼職主管人員職名章乙只。6.相關文件6.1.大學法6.2.大學法施行細則6.3.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組織規程6.4.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暨教師兼任主管人員主管職務加給支給標準表7.使用表單7.1.行政會議提案單7.2.組織規程修正條文對照表7.3.校務會議提案單7.4.教師員額編制表第4页共11页第3页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