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8页附件2:四川省经委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目录第一部分节能监察····································1第二部分成品油监管··································4第三部分监控化学品监管·····························10第四部分煤炭生产监管·······························17第五部分煤炭经营监管··························第2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8页·····22第六部分电力监管···································25第一部分节能监察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待修订,暂不细化3、《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处罚条款及细化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细化标准:1、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受工作条件等非第3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8页主观因素影响提供虚假信息并影响用户生产给用户造成一定损失的,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2、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因工作疏忽、过失提供虚假信息,影响用户生产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或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下的,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但未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3、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影响用户生产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或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同时具有上述两种情况以上的,适用处罚金额最大的罚则,不重复计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细化标准:1、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年供能15吨标煤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4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38页2、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年供能15吨标煤以上40吨标煤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3、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年供能40吨标煤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关于《节能法》第八十二条:1、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责令限期改正,超过限期一个月以内才提供报告或修改后的报告内容部分失实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责令限期改正,超过限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才提供报告或修改后的报告内容大部分失实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责令限期改正,超过限期三个月以上、才提供报告或修改后的报告内容严重失实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4、未在限期内提供报告并且修改后的报告内容失实的,适用处罚金额最大的罚则,不重复计罚。第5页共3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