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018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为全面贯彻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入落实《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第五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提升林业信息化整体水平,确保“202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要力争达到80%”,特制定本方案。林业信息化率是综合反映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林业行业信息化发展程度的直接体现,包括国家级林业信息化率、省级林业信息化率、市级林业信息化率、县级林业信息化率。通过评测,全面客观掌握全国林业信息化发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各地各单位林业信息化发展方向,全面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为提升全国林业现代化水平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二、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信息化工作的会议和文件—2—精神,以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为目标,科学评测全国林业信息化率,明确林业信息化发展的着力点和努力方向,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推动全国林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林业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二)基本原则综合考核,全面覆盖。综合考核各地各单位林业信息化发展情况,实现考核单位全覆盖,确保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结果真实可信。科学评估,有效提升。邀请第三方专业评测机构,采用权威方法,科学评估全国各级林业信息化率,以评促建,有效提升各地各单位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重点突出,指标统一。结合《规划》主要工作,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重点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整体评测指标体系保持统一,保障考核结果持续有效。逐级负责,整体推进。按照逐级报送的方式,从县级到市级、市级到省级、省级到国家级,层层审核,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林业信息化率评测工作。(三)总体目标通过科学评估,把握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信息化发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保障《规划》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实现“到202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达到80%”,其中“国家级林业信息化率要达到90%,省、市、县三级依次要达到80%、—3—70%、60%”。三、方式方法(一)评测范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各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二)评测方式和步骤评测工作采用各地各单位自查、上级单位核查和抽查、专家评审等方式,保障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结果科学准确。具体步骤如下:1.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调查摸底后,填写县级《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数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2.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30%的比例,采用实地调研、电话调研、远程访谈等形式,抽查县级《调查表》准确性,经核实后将所有县级《调查表》数据汇总到县级《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调查数据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同时填写本市《调查表》,并将县级《统计表》和本市《调查表》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3.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30%的比例,采用实地调研、电话调研、远程访谈等形式,抽查市级《调查表》和县级《统计表》—4—准确性,经核实无误后将所有市级《调查表》数据汇总到市级《统计表》中,同时填写本省级《调查表》,将本省级《调查表》连同市、县级《统计表》,以正式文件形式,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直接将国家级《调查表》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办。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办汇总各省级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调查表》,市、县级《统计表》,形成《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数据统计总表》,同时组织专家集中评测,对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复核,最终根据评测结果撰写《2018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总报告》。5.根据评测结果,正式发布2018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