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MWp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制单位:1批准:(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编制:(施工单位)1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名称:山东菏泽2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项目地点:山东菏泽市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20MWp2编制目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从各专业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十余万条技术规定中,经反复筛选比较,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健康、公益等有重大影响的条款,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国务院以行政立法程序颁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作为上述三个条例的技术支撑和配套规定,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因此,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的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编制本计划,指导工程施工中全面、规范地执行强制性条文,推动公司输变电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工程创优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2009〕642号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知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3编制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1109
2—2004(以下简称安规);《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